胡殿芳自传

发布时间:2023-08-10

作者:胡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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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殿芳自传

胡殿芳,行五。

我于民国16年(1927年)腊月十五出生于吉林省长岭县胡家窝铺。4岁离开出生地,迁居于内蒙古扎赉特旗小城子南大岭。

9岁时为自家放猪。10岁时给李永和、11岁时给韩凤楼家放猪。12岁到杜列给全村人放猪。

1938年(12岁)冬天到韩家窑念书,老师孟化珠,课程《三字经》、《百家姓》、《俗三言》。可惜只念了4个月就因家贫而失学。13岁至15岁给韩凤楼家扛活三年;16岁至17岁在嫩江甘口门给焦老三打鱼;18岁在小河口(绰尔河入口处)给张海打鱼,二哥殿清领网,用的是插三五的网眼,二八分成;19岁,即1945年事变,给自家打鱼,用的是麻绳织的网。当年农历四月十八日经表哥刘忠保媒,与家住宝龙村的许秉才之长女许桂芝结亲。婚后第三天在江边打鱼归来,遇江桥水产株式会社的特务郑维清和韩家窑的青年王某一起来船边要鱼(勒索),因没给而反目。当时郑说:“我就是江沿上的狗,咬谁一口就够谁呛……”。几天后我去江桥卖鱼,跟随郑维清的王某说“水产安田、朴木叫你去。”。我去水产会社屋里,安田说:“你们家私卖鱼……”。我说没有,王某当即说:“有,卖给头站了!”。安田便狠狠地打我的耳光,我跪地求饶,安田才住手,他说“明天让你父亲来!”。第二天爹去后又被安田打了一顿。当时郑、王二人坚持要扣我家的船网,安田说:“爹的我打了,儿子的我也打了,不要扣船网了。”郑、王被卷了面子,更加怀恨在心,于是进行了卑鄙的陷害,写了黑呈子,声称父亲胡广忠在我的婚礼上聚众宣传:苏联红军进东北,江桥一带划战线,包打日满两国……当年七月父亲被捕入狱,受到日本鬼子的酷刑,并当成政治要犯被判死刑。当时幸亏苏联红军攻至富拉尔基,日本鬼子逃亡之际,时任警备队长的都尔本新六保达保长的三哥(名不详)酒后,有意将父亲与另一死刑犯放出,使父亲牢门脱险,虎口余生。

1946年,家迁至韩家窑,给魏经理扛活、青。收入按三七开,一直到解放。1947年,土改时我家分得房屋三间,土地12 ,马一匹并有衣被等。土改后,六弟殿发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我家成为光荣军属。我本人于1949年被光荣地任命为中心村第一个农民夜校的校长,校委有朱广学、李文学、赫庆生、曹殿甲。

另一方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支援前方,捐献飞机大炮。当时全家人勤劳节俭,发家致富,拥有牛十五头,马三匹,骡一匹,钢轴车一台并备有船网渔具。我是全村最早成立的第一个生产互助组的组长。直至1956年开始参加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当时将家中所有的财产一并低价入社。1958年,生产队征用了我家的三间住房成立大食堂,后落实政策将住房退回。

我参加了历次政治运动,从三五反、清理阶级队伍,一直到五月革命。四清时成为贫协委员,文化大革命时,由于老地主反攻倒算,我家挨整,七弟殿杰被造反派关押直至落实政策平反。

1971年,经内弟许有介绍,我到乡卫生院工作,成为一名赶牛车的工友。后来当了炊事员,再后来当上了调剂直至1986年退休,每月享受退休工资70元。1983年老伴患肝病去世,如今我与最小的女儿凤云生活在一起,六个儿子三个女儿,除小女儿外都成家立业,我的晚年十分幸福。

 

(本人于公元1995年8月13日口述,胡砚整理)